一、预付费电表的使用规范
1、预付费电表在出厂时经检验合格,并加封铅印,要安装使用,如无铅封或贮存过久,应请有关部门重新校验加封,方可安装使用。2、预付费电表电卡使用:将购电卡插入卡座内,如是有效购电卡,则电表自动将数据读入表内,LCD表显示屏依次显示:购电量、总购电量、电表次数、提示电量、赊欠限量、限容功率。拔卡请妥善保存。
预付费电表的使用规范
4、一表一卡:用户持有的IC卡不能互换,遗失时应到供电部门(售电处)补购一张。
5、预付费电表购电:购电前,用户须将IC卡插入卡座一次,便于将表内送回计算机数据库。售电时,将IC卡插入IC卡读写器,同时操作计算机,将用户编号、预购电量、提示电量、限容方式及限容功率等加密写入IC卡。6、预付费电表运行显示:电表运行过程中,轮流显示表内剩余电量、总用电量。
7、预付费电表超容提示:电表运行过程中,如果“指示灯”闪烁显示,则提示用户已超容用电。如该电表被设置为超容断电限容方式,则超容用电30秒后,将拉闸3分钟,并显示(180秒)恢复供电时间;如用户插卡响应可立即恢复供电。8、预付费电表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,安装电表的底板应固定在坚固耐火,不易振动的墙上,电表高度约1.8m左右。
9、提醒功能:当表内剩余电量小于“提示电量”的2倍时,“指示灯”将闪烁(间隔为1秒)显示提醒用户购电,此时如用户插卡响应,“指示灯”闪烁间隔变为2秒,可以避免断电提示。10、断电提示:如在提醒时用户未插卡响应,则当剩余电量为用户约定的提示电量(或本次购电量的10%)时,电表拉闸断电提示,显示“拉闸”提示符,此时将IC卡在卡座上插一次即恢复供电。
11、购电提醒:当表内剩余电量小于“提示电量”时,“指示灯”将常亮提醒。二、关于我们
天津市三源申特电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坚持以研制开发为基石、以销售为龙头、以生产为轴心的经营理念,逐步形成了以科技为基础、以市场为向导、以质量为根本、以制度为保证的管理体系。
目前天津市三源申特电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产品已经销往各地,主要销往天津、新疆、江苏、吉林、河南、河北、山东、山西等地区,并出口到非洲。
我们的主营产品有:智能电表、智能水表、三相智能电表、单相智能电表、导轨式智能电表、燃气智能电表、智能热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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